根据《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京财税〔2019〕1333号)关于“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”的规定,依据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结果,现将2021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如下:
2021年度,大兴区(地区)共审核1176家用人单位,安排残疾人就业3802人。按用人单位类型分类,其中:机关36家,安排残疾人就业121人;团体5家,安排残疾人就业8人;企业1016家,安排残疾人就业3351人;事业单位89家,安排残疾人就业260人;民办非企业单位30家,安排残疾人就业62人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大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受理单位: 大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
受理地址: 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路242号大兴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一层综合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010-89293905